審判長的意思
法院主持合議庭審判的人員。法院院長或庭長參加審判案件時,自任審判長。在他們不參加的情況下,由他們指定審haO86.com判員一人擔(dān)任。
⒈ 法院主持合議庭審判的人員。法院院長或庭長參加審判案件時,自任審判長。在他們不參加的情況下,由他們指定審判員一人擔(dān)任。
法院開合議庭時,于推事中推舉一人為首,稱為「審判長」。通常由庭長擔(dān)任,在法庭上有指揮與維持秩序等權(quán)力。
審判長的字義分解
1. 詳細,周密:審慎。審視。
2. 仔細思考,反復(fù)分析、推究:審查。審定。審訂。審核。審美。審計。審評。審時度勢。
3. 訊問案件:審理。審判。審訊。公審。
4. 知道:不審近況如何?
5. 一定地,果然:審如其言。
(1)(動)分開;分辨:~斷。
(2)(動)顯然(有區(qū)別):~若兩人。
(3)(動)評定:批~|~卷子。
(4)(動)判決:審~|~案。
1. 生長,成長:長瘡。
2. 增加:長知識。
3. 排行第一的:長子。長兄。長孫。
4. 輩分高或年紀大:長輩。長者。家長。
5. 領(lǐng)導(dǎo)人;負責(zé)人:部長。校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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