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咎既往的意思
不咎既往
(1) 對以前的錯誤不再批評責(zé)備
⒈ 亦作“不追既往”。
引語出《論語·八佾》:“成事不説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?!?br />《明史·貴州土司傳》:“令還侵地,不咎既往,已屬國家寬大?!?br />清薛福成《庸庵筆記·咸豐季年三奸伏誅》:“此后惟有以寬大為念,不咎既往?!?br />清林則徐《諭各國商人呈繳煙土稿》:“聞該夷平日重一信字,果如本大臣所諭,已來者盡數(shù)呈繳,未來者斷絶不來,是能悔罪畏刑,尚可不追既往?!?/span>
對過去的錯誤不再責(zé)難。參見「既往不咎」條。
【解釋】咎:責(zé)怪。對以往的錯誤或罪責(zé)不再追究。
【出處】春秋 孔子《論語 八佾》:“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?!?/p>
【示例】既然他已經(jīng)承認(rèn)了錯誤,我們就可以不咎既往了。
【近義詞】既往不咎
【反義詞】賞罰分明、信賞必罰
【語法】不咎既往動賓式;作謂語;形容不計(jì)較過去的事情。
不咎既往的字義分解
1. 副詞。
2. 用在動詞、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,構(gòu)成形容詞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謙)。不刊(無須修改,不可磨滅)。不學(xué)無術(shù)。不速之客。
3. 單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問:他現(xiàn)在身體好不?
(1)(名)過失;罪:~由自取。
(2)(動)怪罪;處分:既往不~。
(3)(形)兇:體~(吉兇)。
(1)(副)已經(jīng):~定方針。
(2)(連)既然:~要革命;就要有一個革命的黨。
(3)(副)〈書〉完了;盡。
(4)(副)跟“且、又、也”等副詞呼應(yīng);表示情況同時存在:~高且大|~聰明又用功|~要有革命干勁;也要有科學(xué)態(tài)度。
(1)(動)到……去
(2)(動)去:奔~|~往。
(3)(介)向(某處去);朝:~東|水~低處流。
(4)(形)過去的:~事|以~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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