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足為法
不足為法的意思
不值得學(xué)習(xí)、Hao86.com效法。
⒈ 不值得學(xué)習(xí)、效法。 清趙翼《甌北詩話·李青蓮詩》:“開口便説:《大雅》之作,騷人斯起,然詞多哀怨,已非正聲;至楊、馬益流宕。
引建安以后更綺麗,不足為法?!?br />魯迅《墳·娜拉走后怎樣》:“青皮固然是不足為法的,而那韌性卻大可以佩服?!?br />丁玲《太陽照在桑干河上·寫在前邊》:“那些工作作風(fēng)實不足為法。”
【解釋】足:值得;法:效法。不值得學(xué)習(xí)、效法
【出處】清 趙翼《甌北詩話 李青蓮詩》:“騷人斯起,然詞多哀怨,已非正聲;至楊、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綺麗,不足為法?!?/p>
【示例】那些工作作風(fēng)實不足為法。丁玲《太陽照在桑干河上·寫在前邊》
【近義詞】不足為訓(xùn)
【反義詞】不刊之論、天經(jīng)地義
【語法】不足為法作謂語;指不值得學(xué)習(xí)。
字義分解
1. 副詞。
2. 用在動詞、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,構(gòu)成形容詞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謙)。不刊(無須修改,不可磨滅)。不學(xué)無術(shù)。不速之客。
3. 單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問:他現(xiàn)在身體好不?
(1)(名)腳;腿:~跡|~球|畫蛇添~。
(2)(名)器物下部形狀像腿的部分:鼎~。
(3)(形)充足;足夠:~額|~金|~數(shù)|~月|富~|豐衣~食。
(4)(副)夠得上某種數(shù)量或程度:菜~有十斤。
(5)(副)足以(多用于否定式):不~為憑|微不~道。
1. 做,行,做事:為人。為時。為難。不為己甚(不做得太過分)。
2. 當(dāng)做,認(rèn)做:以為。認(rèn)為。習(xí)以為常。
3. 變成:成為。
4. 是:十兩為一斤。
5. 治理,處理:為政。
6. 被:為天下笑。
7. 表示強(qiáng)調(diào):大為惱火。
8. 助詞,表示反詰或感嘆:敵未滅,何以家為?
9. 姓。
(1)(名)由國家制定或認(rèn)可;并強(qiáng)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條例等行為規(guī)則的總稱:憲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寫~。
(3)(名)標(biāo)準(zhǔn)樣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義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術(shù)。
(5)姓。
(6)(動)效法:~后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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