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則留,不合則去的意思
【解釋】合:投契,融洽。意見相合就留下共事,不合就離開
【出處】宋·蘇軾《范增論》:“增年已七十,合則留,不合則去。不以此時明去就之分,而欲依項羽以成功名,陋矣?!?/p>
【語法】合則留,不合則去作定語、分句;用于處事。
合則留,不合則去的字義分解
1. 閉,對攏:合眼。合抱。珠連璧合。貌合神離。
2. 聚集:合力。合辦。合股。合資。
3. 不違背,一事物與另一事物相應或相符:合格。合法。情投意合。
4. 應該:合該。合當。“文章合為時而著,詩歌合為時而作”。
5. 總共,全:合家歡樂。
6. 計,折算:合多少錢。
7. 中國古代樂譜的記音符號,相當于簡譜中的低音“5”。
1. 中國市制容量單位,一升的十分之一。
2. 舊時量糧食的器具,容量為一合,木或竹制,方形或圓筒形。
(1)(名)規(guī)范。
(2)(名)規(guī)則。
(3)(動)效法。
(4)(量)用于分項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條數。
(5)(連)表示因果關系的詞。
(6)(連)表示轉折關系的詞。
(7)(連)表示肯定判斷的詞。
(8)(連)表示兩件事在時間上前后相承。
(1)(動)停止在某一個處所或地位不動
(2)(動)留學:~洋|~英。
(3)(動)使留;不使離去:挽~|拘~|~客人吃飯。
(4)(動)注意力放在某方面:~心|~神。
(5)(動)保留:自~地|~底稿|~胡子。
(6)(動)(把別人送來的東西)收下:禮物先~下來。
(7)(動)遺留:旅客~言簿|他把書~在我這里了。
(8)(Liú)姓。
1. 副詞。
2. 用在動詞、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,構成形容詞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謙)。不刊(無須修改,不可磨滅)。不學無術。不速之客。
3. 單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問:他現(xiàn)在身體好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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